□ 陳 述
■農業農村現代化迫切需要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因此,持續推動人才下鄉返鄉,發揮各類專業人才的智慧和力量,實現城鄉人才的二元流動,為鄉村五大振興注入人才力量,是當前一階段農業農村發展的重中之重。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迫切需要一支與其發展進程相匹配的人才隊伍,讓各類人才在鄉村大施所能、大展才華、大顯身手。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培養鄉村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專業人才和鄉土人才,鼓勵地方出臺城市人才下鄉服務鄉村振興的激勵政策。”蘇州也在多個涉農文件中提出了人才培育計劃,如“組織實施‘一聚三強’帶頭人隊伍建設計劃,出臺激勵性政策支持人才回鄉創業工作”“統籌抓好農業專業人才、能工巧匠人才、文化傳承人才、鄉村治理人才等四支隊伍建設”“深入推行駐村設計師和工程師‘一村兩師’服務制度”等具體舉措,接續推動、培育造就高素質的農村人才隊伍,意義重大。
目前,我國鄉村人才培養總體向好,農村“兩委”負責人得到選優配強,農業公共管理服務隊伍、農業科技創新力量不斷壯大,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帶頭人蓬勃發展,下鄉返鄉的人才隊伍已達1010萬人,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帶頭人549萬人。數據顯示,2020年,蘇州鄉鎮及以下專職從事農業技術推廣的人才達到764人,在農業規模種養、現代農業經營、新型業態創業的人才分別達到476人、485人、293人,這些下沉鄉村的人才有效帶動了科技、項目、資金等資源要素集聚,有效推動了農村電商、休閑農業等新業態的興起,成為鄉村產業增收的新要素、新動能、新活力。
與此同時,人才的下鄉返鄉也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困境,有一些人才下鄉返鄉的卡點亟須疏“堵”,主要體現在:人才發展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服務措施仍然有待健全;現代農業生產與農業科技運用的知識型領軍人才較為缺乏;農村創業創新的新型業態骨干力量較為薄弱;下鄉人才職業定位不清晰,綜合能力不平衡,收入待遇相差大;農業社會化服務、鄉村公共服務隊伍結構較為老化,部分基層干部能力素質和鄉村治理水平仍然有待提升。農業農村現代化迫切需要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因此,持續推動人才下鄉返鄉,發揮各類專業人才的智慧和力量,實現城鄉人才的二元流動,為鄉村五大振興注入人才力量,是當前一階段農業農村發展的重中之重。實現人才下鄉返鄉,要做好“五個推動”“五個實現”。
一是推動各類人才優惠政策落實落地,實現下鄉返鄉人才安心創業。優化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加強頂層設計,保證各類涉農人才政策的落實落地。參照城市人才引進辦法,設立專項基金,細化各類人才專技補貼,如創業補貼、風險補貼、安家補貼等。對符合政策要求的返鄉人才,給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探索落實宅基地資格權。在鄉村產權制度改革實踐中,設計有利于下鄉返鄉人才用地支持、團隊入駐的細則,營造好創業創新的政策氛圍。
二是推動下鄉返鄉人員的引領發展效應,實現現代農業的集約高效。加大創新創業帶頭人典型宣傳,促進新發展業態的規模集聚影響力,對各類產業的規模經營進行量化,達到相應級別,給予直接獎補、貼息貸款等幫扶措施。鼓勵引入各類高科技現代農業經營業態,優先在項目審批、土地使用、稅費減免上予以保證。給予規模經營主體農業機械補貼、大棚生產補貼等,對各類人才的規模經營和高附加價值產業予以支持。通過鎮村勞務合作社幫助創業創新人才招募用工,進行適崗培訓。對經認定的市區鎮各級帶頭人,分檔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補貼、基本醫療保險補貼等。
三是推動各類專業人才的科技創新,實現農業科技升級和服務支撐。成立農業專家顧問團,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科技鎮長團制度,以項目合作、專家服務等形式引進農業教學科研機構專家,給予掛職兼職。開展農技服務特聘專家活動,設立專業人才下鄉服務人才庫和服務周期,出臺農業科技人員常態化下鄉細則,保留科技人員下鄉創業創新的原單位編制。在鎮村兩級為下沉下鄉的專技人才預留工作崗位,通過積分制實現專業人員的專業價值,保證專技人員在鄉村的崗位穩定收入穩定。
四是推動城鄉教育醫療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下鄉人才的安居樂業。以鄉鎮為中心,持續改善鄉村教育、醫療、衛生、交通硬件設施,形成鎮村同步同等的生活環境,鼓勵規劃師、建筑師等“三師一家”人才和文創人才下鄉設立工作室,給予人才啟動資金和租金補貼等,優先給予項目支持。設立市域教育醫療等行業的導師制,骨干專技人員與鄉村一線人員結對,推進教育、醫療、衛生等行業人才下鄉返鄉,設立下沉鄉村一線的服務期。在縣域內統籌調配公共服務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加大教師、醫生的城鄉輪崗比重,細化在鄉村的工作時長要求,給予鄉鎮及以下教育、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的優先權利。
五是推動城市人才下鄉參與基層治理,實現農村三治融合文化繁榮。搭建鄉村治理骨干梯隊,選派優秀年輕干部下沉鄉村,進入村“兩委”班子,實現身份認同,待遇趨同,晉升等同。鼓勵符合條件的公職人員回鄉任職,包括選派退出領導崗位的城市管理人才入村擔任第一書記。利用鄉賢理事會等形式,推進城市人才返鄉參與基層治理,促進各類城市人才在農村經濟發展、民眾素養提升、鄉村文化繁榮上展現專業才能。在下鄉返鄉創業的新生代群體中設立自治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等新型社會組織,培育鄉村自治多元主體,促進鄉村內部問題內部解決。
★作者系蘇州干部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