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
從改革開放的基層探索和實踐,到黨的十八大后的理論構建和突破,再到黨的二十大以來的改革創新與提質,在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邁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時點,我國的鄉村社會治理也迎來新時代。打造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現代鄉村,是新時代新征程“四化融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切實需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立足我國鄉村發展實際,牢牢把握社會治理創新這一時代主題,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國鄉村特色的基層社會治理創新邏輯進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為統籌謀劃各領域改革提供了根本依據。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黨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從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和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兩個視角,強化了社會治理能力,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新思路新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奏響了“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時代強音,將新時代新征程的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推進到了新的歷史高度。
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蘇、蘇州時指出,蘇州要“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上實現新提升”。把握新時代新征程的基層脈動,蘇州聚焦“三基三主”總要求,鄉村社會治理創新要抓好五個“著力點”,從“三治融合”走向“五治融合”,不斷提升基層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走好高質量城鄉融合鄉村善治之路。
一是要強化黨建領治,以健全基層組織建設為發源點,通過“根系工程”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提高基層干部能力素質,進行鄉村社會的再動員和再整合,發展好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新產業新業態的延鏈發展,引領農民群眾增收創富。二是要強化依法自治,以堅持基層民主協商為核心點,加強農村現代化治理制度建設,構建“一核多元”的治理主體結構,以多元社會主體的協同共治促進共建共治共享,實現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三是要加強基層法治,以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為保障點,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完善民意表達渠道,以“矛調中心”“吃講茶”等為抓手,解決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四是要堅持德治為先,以挖掘鄉村文化精華為歸結點,堅持優秀傳統文化與鄉村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機融合,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突出公序良俗、村規民約、家風家訓的道德約束,用好“新風禮堂”等載體,弘揚新氣象新風尚,提高基層群眾的民生福祉和幸福指數。五是要提升智治能力,以推進基層治理數字化為協同點,通過現代科技手段運用,提高農村社會綜合服務水平,實現鄉村社會治理的專業化、智慧化、信息化、網絡化,以“智造之城”與“魚米之鄉”的有機互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蘇州新實踐。
(作者系江蘇蘇州干部學院科研處副處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