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銘
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蘇州工作提出了重大任務要求和殷切希望,要求“在強化基層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上實現新提升”。2023年底,蘇州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強化社會治理創新,開展“強基提能惠民”三年行動。市委政法工作會議暨全市基層社會治理和法治建設工作推進大會召開,提出聚力打造韌性城市、法治城市、善治城市。從中可以看出,特大城市的社會治理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最終實現社會穩定與民生保障相統一,活力與秩序相統一。
一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社會治理要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堅持社會治理為了人民,找準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中的短板弱項,以項目化、清單化、節點化的方式實現治理能力和效能提升。在系統推進“強基提能惠民”三年行動中,把握好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系,緊盯當前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制定具體方案,畫好施工圖、定出時間表,保證社會治理出實招,見成效。
二要堅持重視基層和加強市域統籌相結合。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做好基層工作,首先要做到情況明。以“四下基層”為抓手,充分用好“千村萬企、千家萬戶”大走訪、“民情快報”等途徑和平臺,完善與基層聯系點常態化溝通機制,不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更要“民有所呼,我能速應”。基層法治建設水平直接影響基層社會治理質效。以健全科學高效的法制審核運行體系為抓手,加強鎮(街道)在重大行政決策制定等方面合法性審查和工作隊伍法治素養和法治專業能力提升,推進基層各項工作全面法治化。基層社會治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市域統籌謀劃必不可少。在給基層下達任務同時,還要給資源、給方法。既調動各方資源下沉基層,又明確政策導向,指導基層工作,鼓勵創新試點、“比學晾曬”,探索形成更多“小巧靈”的基層社會治理好經驗好做法。
三要堅持機制建設和技術賦能相結合。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機制是關鍵,只有建立起符合社會治理發展規律、契合蘇州特大城市治理需求、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體制機制,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才具有常態化、可持續踐行的保障。比如,要持續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持續推進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要加強互聯網思維,深化數字化改革,用現代科技信息手段感知社會態勢,暢通溝通渠道,切實有效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