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方)為優化機動車登記服務,簡化登記程序,更好便利群眾和企業辦理業務,今年5月1日起,對于已開具電子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電子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數電發票的申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轉讓登記、已銷售未登記新車臨時號牌核發業務時,使用稅務機關傳輸的數電發票信息進行比對,不再審核紙質機動車銷售發票(主要包括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傳統紙質機動車發票存在諸多弊端,比如易偽造、篡改,導致虛假購車憑證流入登記流程;稅務、車管所等部門數據不互通,用戶需攜帶紙質發票現場辦理,流程繁瑣,易遺漏材料;窗口人員人工核驗發票耗時長,易出錯,影響機動車登記效率。
使用電子發票聯網核查后,市民在線下窗口辦理機動車注冊、轉讓、新車臨時號牌核發業務時,無需提交紙質發票,環保高效。其次,市民在“交管12123”App中辦理預選號牌、機動車轉籍申請(所有人變化)、新車臨時號牌核發等業務時,電子發票數據聯網可自動回填,完成發票信息核驗;另外,電子發票全程可追溯,從而解決傳統紙質機動車登記中的假票、低效、監管難等問題,信息真實透明安全無憂。最后,電子發票可以實現全國互通互認,跨省聯網核查辦理后,可實現購車、上牌無縫銜接。
需要提醒廣大市民注意的是,對于申請人已開具紙質機動車銷售發票的,申請人仍可以憑借紙質機動車銷售發票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業務。線下窗口及“交管12123”App中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時,如遇系統暫無數電發票信息情況,可通過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機動車銷售發票動態二維碼進行掃描,獲取數電發票信息進行人工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