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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麓
近日,“96466晚報法譚”欄目報道了記者暗訪文具店,發現沒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商家卻將煙花爆竹出售給未成年人,引發關注。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存在一定的危險性,不能只靠家長監管教育了事,必須從購買源頭渠道等多方面下手,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環境。
在報道中,盡管相關法律工作者表示,未有相關規定明確列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但是未成年人認知水平和自然控制能力尚未成熟,僅靠家長教育仍無法充分認識到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和可能引發的法律后果。而且,家長不可能時刻陪伴在孩子身邊,小區里也有很多孩子自發結伴一起玩耍,假如他們輕易買到煙花爆竹自行燃放,這樣的安全隱患就更大了。
因此,必須多方努力、多管齊下,加強未成年人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與教育工作。學校里,在春節等燃放高峰期,要及時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知識教育課程,通過多種形式讓學生了解到煙花爆竹的危害。社區、小區里,除了開展宣傳教育,及時進行安全巡查,發現未成年人違規燃放及時勸阻,并通知家長協同教育。此外,相關部門還要加強對煙花爆竹銷售的監管,嚴格執行銷售許可證制度,盡可能禁止商戶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花爆竹,從源頭上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