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鳴
5月2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正式施行,這部承載著1.2億個體工商戶和5700多萬民營企業期盼的“護航法典”,以立法形式確立了“兩個毫不動搖”和“兩個健康”的原則,標志著我國民營經濟發展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法律出臺不僅是對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歷史貢獻的致敬,更是向全社會釋放了“民營經濟大有可為,也必將大有作為”的強烈信號。
民營經濟是中國式現代化活力之源。在浙江,“每7個人中就有一個老板”的創業傳奇,折射民營經濟激發市場活力的乘數效應;在廣東,民營科技企業占高新技術企業總數超九成,印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民間力量。而一組數據充分證明民營經濟的“頂梁柱”地位:貢獻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就業,以及90%以上的經營主體數量。從義烏小商品市場的“雞毛飛上天”,到華為5G技術領跑全球;從比亞迪新能源汽車打破國際壟斷,到大疆無人機翱翔世界,民營經濟始終是中國經濟航船破浪前行的“活力引擎”。
法治賦能為民企吃下“長效定心丸”。曾幾何時,民營企業面臨著“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等發展困境。這部法律的出臺正是以法治之力破解這些難題:打破“玻璃門”,法律明確“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原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疏通“資金鏈”,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機構有序擴大業務合作,共同服務民營經濟組織;構筑“法治盾”,創新性設立“企業合規免責條款”,對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法律更以專章形式強化民營經濟權益保護,讓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
讓法治陽光照進民營經濟每個角落。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讓《民營經濟促進法》從“紙面”走向“地面”,還需打好政策“組合拳”。近年來,各地積極創新舉措,全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比如在普法方面,湖北武漢地方法院面向企業家創新推出“法治夜校”;在配套方面,深圳前海通過AI賦能,搭建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在監督保障方面,安徽紀檢監察部門聘請民營企業家擔任“特約監察員”。其他城市從創新金融服務、支持成果轉化、加強氛圍營造等方面,激發民營經濟內生動力和創造活力。
“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法治化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民營經濟必將迎來更加生機勃勃的春天。從“草根經濟”到“參天大樹”,從“中國制造”到“中國智造”,萬千民營企業正以“敢教日月換新天”的豪情,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壯闊征程中譜寫新的華章。